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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对临床实验采取更严格的监管

首页 » 产业 » 政策 2014-11-21 转化医学网 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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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1月19日,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和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根据拟议进行提案,使在美国进行临床实验,隐瞒阴性结果和有害的副作用变得更加困难。

  第一个提案是要求企业在寻求FDA批准新药或者批准治疗的时候,在政府网站ClinicalTrials.gov发布所有的临床实验结果,即使这些治疗方式从未被批准;而当前的法律仅仅要求获得批准的药物公布。企业和研究人员如果在最后期限之前还不遵守规定,将被处以每天10000美元的罚款。
  第二个提案则是要求HIV资助的任何研究项目-不仅仅是药物-都需要在ClinicalTrials.gov上登记和报告。该规则将适用于授予技巧和行为干预措施,如反吸烟计划。
  这是联邦政府第一次要求研究人员公布他们的临床1期的研究成果。如果不遵守该规定,NIH可以撤回之前的资助。
  该规定是为了弥补2007年众所周知的美国FDA修订法案(FDAAA)的漏洞,该法案要求获得FDA批准的药物的资助者在ClinicalTrials.gov上公布他们的临床实验结果。但是一份2013年的报告发现,网站上发布结果,大约只有一半曾经发表在同行评审期刊上。
  “当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美元,以及志愿者将自己置于危险的情况,我们需要确保的是,发现的结果能够以他们该有的方式进入公众的视野。”NIH主任Francis Collins在公布提案的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道。
  对于政府的决定,大家的反应是复杂的。
  “这说明,相比较于早期立法,现在对临床实验已经有了一个更广泛的了解,”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的布隆伯格公共卫生学院的临床实验中心主任Kay Dickersin这样评价。
  但是,Dickersin关注的是立法中仍然存在的漏洞的数量。行业和私人资助的研究并没有要求公布临床1期的实验结果。并且实验资助者也仅仅被要求报告人们对这种药物的反应的,并且只需要摘要就已经足够。研究人员发现,从个人获得的分析数据能够产生不同的结果,而不是像汇总那样单独得到的不良反应。
  但是,在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的杜克大学的生物伦理学家Jennifer Miller认为,该条例解决错了问题。Miller未发表的报告中,比较了在ClinicalTrials.gov上报道的FDA批准的临床试验的数量发现,大多数FDA批准的临床实验没有进行报道-即使这些药物已经获得了批准。“如果你要扩大或者增强FDAAA,你应该考虑在现存的法律监管和执行,而不是另起炉灶。”(转化医学网360zhyx.com)

NatureDOI:doi:10.1038/nature.2014.1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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