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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坛医院伤医案宣判:有期徒刑9个月 判赔10万

首页 » 医声医事 2014-12-06 医脉通 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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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哪怕他有一句宽慰的话呢!”40岁的建筑公司经理徐某在带孩子看病的过程中,由于对医生的工作态度不满,将医生打成二级轻伤。今天上午(12月5日),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哪怕他有一句宽慰的话呢!”40岁的建筑公司经理徐某在带孩子看病的过程中,由于对医生的工作态度不满,将医生打成二级轻伤。今天上午(12月5日),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14年3月31日下午4时许,徐某带孩子到天坛医院看病。在等待检查时,徐某向医生葛某询问孩子的病情。徐某称,葛某对自己的问题一概不予回答,态度也比较冷淡,因此激怒了徐某。

徐某骂了葛某一句“你是人么?窝囊废!”随后他感觉葛某掐住了自己的脖子,并称脸上挨了一拳,“感觉眼冒金星”。徐某在法庭上说,他开始还手,并用脚踹葛某,又从身后抓起一个垃圾桶盖子砸向葛某。

事后葛某被鉴定为二级轻伤,徐某认可对自己故意伤害罪的指控。但他反复强调是葛某先动的手,徐某的辩护人也指出,葛某有重大过失。经过法庭调解,徐某赔偿葛某10万元。

徐某说,案发前他本人代理将近一个亿的项目,目前面临“破产”。他身体欠佳的父母,还要来北京帮忙带孩子,徐某对此感到十分愧疚。在法庭审理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9个月。

(法制晚报《因不满对方态度将天坛医院大夫打成二级轻伤调解后赔偿10万元》记者王巍)

小编短评

又一起伤医案得到应有的判决,也许很多医友会感到痛快。然而细心的小编发现,关于本案,早先由健康界网站首发的报道如下——【2014年3月31日,认证名为“报社记者”的新浪微博网友“@周劼人”称,“该主任是我认识的医生,为人善良,事情已核实!转起来,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不能姑息养奸!!”据她提供的信息,这名家属因门诊核磁预约时间过长,表达不满,并抡起垃圾桶扔向医生。医生受伤,被诊断为多发骨折,其中右手手掌骨折,需要手术及石膏固定。】通篇未提医生葛某先动手之事实。想必有失新闻“客观”和“真实”的基本属性。

诚然,我们是医学专业媒体,代表的是医生群体,说话要站在医生的立场。然而放眼中国,为什么老百姓普遍焦虑、普遍脾气大?冷静、理智的人都不应该忘记——打人者也罢,被打者也罢,都是制度的牺牲品。

2014年已宣判伤医案件汇总



1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岭“10.25”杀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驳回被告人连恩青的上诉,维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连恩青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月19日,杀害包钢医院女医生朱玉飞的凶手李兴龙经终审判决执行死刑。2013年4月2日上午经包头市中级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兴龙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凶手对一审死刑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

3月31日,浙江省宁波第七医院暴力伤医案的6名被告人在宁波镇海法院判决。卞某等六名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根据其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六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九个月不等。2013年11月9日晚,卞某等人受伤到医院治疗,却不走正常的医疗手续,还迁怒于医生,将两名医生打伤。

4月1日,湖南省高级法院对衡阳“4·28”杀医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王运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5月,被告人王运生被医院确诊患有肺结核,随后,在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住院治疗,被害人陈妤娜为其主治医生。其间,王运生对治疗效果不满,多次与陈妤娜发生争执。出院后,王运生认为自己病情恶化,便将恶化原因迁怒于陈妤娜,遂起意报复。2012年4月28日,被告人王运生戴口罩,携带匕首进入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住院部,对正在伏案写病历的陈妤娜头部、颈部、胸腹部等处连刺二十余刀,导致陈妤娜当场倒地身亡。

5月10日,安徽省高院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命案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彩春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11月6日,彩春锋患肾结石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准备接受碎石手术,因术前灌肠和皮试后身体不适,遂对医护人员产生猜疑和报复心理。11月13日,彩春锋持菜刀进入门诊,将护士长戴光琼杀害,并砍伤其他医护人员4人。

6月10日,去年发生在广州的两起伤医、医闹案——广医二院伤医案及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同时宣判。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殴打广医二院ICU医生的被告人罗某慧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两名被打医生医药费等共计8.2万余元。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则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参与打砸伊丽莎白医院的黄某烈等10名被告人1年9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7月1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复焚医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谢朝晖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其限制减刑,并赔偿受害人万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69900.91元。2013年2月16日,被告人谢朝晖对曾医治其牙齿的万朝均不满,在绵阳三光街口处,将事先装在塑料水桶内的汽油泼向万朝均,并将汽油点燃后逃跑。万朝均被旁人灭火后送往医院救治。当日17时许,公安机关在绵阳市人民医院将被告人谢朝晖抓获。经鉴定,万朝均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

8月21日上午,江苏沭阳县人民医院公开审理“沭阳伤医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张德义等三人:有期徒刑1年10个月、有期徒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8个月。今年4月,在江苏沭阳南关医院,因不满男医生对产妇病房查房,产妇丈夫张德义和其他三人殴打男医生,导致其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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