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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如果误诊 该不该赔偿患者?

首页 » 医声医事 2014-09-25 齐鲁晚报 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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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从安徽来滨州打工的张先生(化姓)近日联系本报律师说法栏目,称不久之前他到附近一家医院做了包皮手术,在手术前检查身体时,医生对其生殖器官上的几个小疙瘩有疑虑,在医生的建议下张先生做了进一步的检查,然后被医生告知患上了尖锐湿疣,是性病的一种。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从安徽来滨州打工的张先生(化姓)近日联系本报律师说法栏目,称不久之前他到附近一家医院做了包皮手术,在手术前检查身体时,医生对其生殖器官上的几个小疙瘩有疑虑,在医生的建议下张先生做了进一步的检查,然后被医生告知患上了尖锐湿疣,是性病的一种。


  得知这个消息,对张先生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他自认并没有不洁的生活习惯,但无论如何,医生的诊断就在眼前。张先生和家里联系过后,尽管与妻子大吵了一架,但家里决定无论花多少钱也要把张先生治好,于是张先生便在这家医院开始治疗,前前后后花了近五千元,可在张先生看来,那些小疙瘩没有丝毫消失或变好的迹象。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转而去别的大医院治疗,不料却被转去医院的医生告知,这些疙瘩并不是尖锐湿疣,也不是什么性病症状,而是一种普通的增生现象。

  对张先生来说,他当然更信任大医院医生的诊断和解释,这时候回想起来,在之前的医院,医生只是给他吊了几瓶水,根本不像是治疗性病的方式,倒像是普通的消炎,种种迹象让张先生不得不怀疑,之前的医院存在误诊情况,他说:“如果是给我误诊为别的病,花点钱也就罢了,就当做全身健康检查了,可这种难以启齿的暗病,不仅影响了我的身心健康,更给我的家庭和睦造成了破坏,是十分不负责任的。”张先生向本报求助,如何判断医院是否误诊,如果是误诊,又该如何弥补自己和家庭受到的伤害呢?

  □特邀律师

  山东昌智律师事务所 尹振辉

  对于这样的情况,单靠张先生的描述是不具有全面说服力的,毕竟我们普通人并不具备专业的医疗知识,但在张先生入院治疗时,在病历上,对张先生以往的病史、医生的诊询记录、是否因包皮过长产生并发症、张先生入院出院时的情况,都应该有详细的检查和描述,两家医院都应该有这样的病历记录,这可以作为是否误诊的判断依据之一,因为从这样的记录上,可以看出张先生在入院前是否患有某些病症,转院后的诊断又是否是前一所医院治疗得当的结果,可以避免一些争议的地方。

  除此之外,张先生如果要确定是否误诊,应走医疗鉴定的程序,医疗鉴定也可以清晰地将造成张先生目前状况的原因查验出来。

  一旦确定误诊,如张先生所说,这种病会对家庭和睦造成影响,那么张先生要走司法程序的话,也可以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诉讼请求,就是我们常说的精神损失费。

  □记者 常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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