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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医闹”是制度缺失的变种

首页 » 医声医事 2014-09-25 南方网 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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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在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处的“医闹”案件中,“职业医闹”案件数已占“医闹”案一半,而一些外来工更是将“医闹”作为解决医患纠纷的主要途径。(9月24日羊城晚报)

  近年来,在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处的“医闹”案件中,“职业医闹”案件数已占“医闹”案一半,而一些外来工更是将“医闹”作为解决医患纠纷的主要途径。(9月24日羊城晚报)


  8月10日,湘潭妇幼保健院孕妇惨死,舆论爆棚;9月19日,湛江妇幼保健院胎儿死亡,公众喧嚣。不同的时空,不同的剧情,相同的结局中,贯穿着一个共同的恶因——职业医闹。

  同样的事情,或许每天都在发生,当医闹已经成为一种产业链,当这种非典型的产业链日趋延伸,带来的只能是医患关系不断恶化,甚至是整个医疗卫生行业的信任危机,这绝非危言耸听。

  援引一组调查数据,“职业医闹”的出现,57.5%的受访者认为,是“现有的法律仍不完善”,事实也确实如此。

  试想,一旦出现医患纠纷,走医疗鉴定、司法诉讼,动辄就是经年累月。对于家属,在逝者身上动手动脚素来是大忌,这其中,不仅仅是出于灵魂上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对鉴定结果的不信任。作为外行人,换位思考,我们也很难想象,这样的鉴定,有多少公平性可言。所以,选择这个途径,不但在时间上耗不起,结果上也是输多胜少。

  相比之下,“医闹”来得更为干脆,时间上速战速决,效果上立竿见影。一般而言,比之医院,患者家属是弱势群体,但一旦“闹”起来,这样的对位就很难说了。所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医院出于种种顾虑,往往谨言慎行,而家属则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停尸、围堵,挂横幅、设灵堂等无所不用其极,加之公众同情弱者的感性思维,舆论往往出现一边倒。所以,自媒体时代,“医闹”让二者关系发生错位,百口莫辩的医院,往往更容易成为弱势群体,稍有不慎就会越描越黑。索性,花钱了事,这也正中家属下怀,拿钱走人。这样的背景下,“职业医闹”不但应运而生,相反还茁壮成长。

  紧张的医患关系,疏漏的制度保障,如此条件下,我们仅仅寄托于医学的发达、家属的理性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毕竟,只要医院存在,就不可避免有这样的纠纷。归根溯源,完善制度的缺失才是一劳永逸的万全之策。

  小平同志的一句话用在这里恰到好处: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干不了坏事,不好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其实,“职业医闹”并非人们的一厢情愿,只是在没有更好的制度保障前提下,一种无奈的选择。如果有了公平的第三方机构,有了简化的法律程序,有了完善的事后补偿制度,“职业医闹”何来市场?

  异化的土壤,衍生了变态的“职业医闹”,健全保障制度,变种自会消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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