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活动

印度小作坊仿制国外最新抗癌药 卖白菜价

首页 » 产业 » 行业 2014-11-21 知乎 赞(3)
分享: 
导读
日前,南京硕士夫妻开网店代购印度抗癌药被捕,那么如何评价南京夫妇低价代购抗癌药物而被公诉?

如何评价南京夫妇低价代购抗癌药物而被公诉?

  首先,这是个好问题,先说下印度。

  如果你关注制药领域的,应该知道印度就是一个奇葩的存在,他们在药品方面几乎没有专利保护可言,对于中国制药企业来讲,外国制药巨头们在药品研发方面的专利墙几乎是不可逾越的,其实多数的药品,生产成本都是极为低廉的,国外制药企业最主要的成本就是研发成本,筛选活性化合物、结构优化、动物实验验证、临床实验验证,几乎每个能最终走向市场的新药背后都是数以亿计的投入,高风险高投入当然是高回报,所以新药的利润多高得难以想象,而这种制度几乎是为发达国家量身定做的,他们的医疗保障体系能够承担得起高昂的研发费用。
  但是换到我们身上就不一样了,一方面,国内企业基本都无法和制药巨头们的体量相提并论,自然也无法按照人家的游戏规则来参与进来,另一方面,国外企业通过大量的专利注册,几乎堵死了我们山寨和抄袭他们已上市药品的路子,我们能够生产的,基本都是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药物,巨头们的药物领先了国内企业 10 年 20 年以上,又享有专利保护,我们又没有强大的医疗保障体系,就只能裸露在巨头们的屠刀下面了。
  其实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患者们不满意,这些年随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推进,政府同样感受到了高昂的药物费用的压力,其实包括不少发达国家,这些年经济形势不景气也导致了他们赤字高涨,所以不少国家在推仿制药,就是尽量绕过专利墙,找到结构类似,药效差不多的化合物,来代替昂贵的进口新药,也有一定的成果,比如江苏正大天晴的格尼可等,较之同类进口药品价格已经下降了一个量级,但由于这样的药物依然是通过正规的研发途径推出,一是成本依然较高,二是出于鼓励企业创新,保护企业利益的角度讲,这样的药物较之印度的仿制药依然是昂贵的(当然这种仿制药业内同样是有激烈争议的,一方面它是法律的擦边球,另一方面,考虑到巨头们的专利墙,既然人家没注册这个结构,会不会就意味着这个结构的药效或者是安全性有缺陷呢?)
  而印度的药品,则是完全的、赤裸裸的、不带掩饰的抄袭,中国有 WTO 框架内的诸多法律制度约束,而印度是完全没有的,中国企业要做仿制药还要花不少的本钱和心思,也只有相对规模大些的企业能做,印度可不是,一家庭小作坊就能把国外最新的药物原封不动的做出来,当然就是按白菜价卖了,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说到根上,并不是咱们国家的药品监管部门不作为或者是跟国外巨头们穿一条裤子,而是目前的中国是处在一个很尴尬的境地上,一方面我们在提倡依法治国,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力图去融入国际游戏规则,所以不能像印度一样通过照抄来获得低廉的新药,另一方面,我们的硬件条件跟理想又有较大的差距,国内企业弱小,无法利用市场的力量,通过正当的竞争来拉低外企们的药价水平(这可能是你所说的大陆的某些药价比香港和美国还贵),人们的收入和目前的医保水平和财政投入,也无法使人们承担的起高昂的进口药。

  总之,前进还是后退,每个人的利益出发点不同,看法也自然不同,争议是必然有的,一方面是患者的利益,一方面是国内医药企业的利益,而恰恰两者的利益又是相互依存的,患者所要求的新药研发和生产质量控制都必须建立在企业能够生存发展的基础上,所以只能说要有个度,这个度就是你看的这个判决结果。

背景新闻:

  南京硕士夫妻开网店代购印度抗癌药被抓
  硕士夫妻开网店代购印度抗癌药
  未经批准进口,执法部门一律按假药处置
  代购印度工艺品的淘宝网店,竟然“挂羊头卖狗肉”,私下销售抗癌假药。溧水公安分局近日根据举报,一举抓获嫌疑人赵某、马某。调查显示,两人均拥有硕士学历。
  前段时间,溧水区药监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淘宝网上名为“印度代购杂货铺”、“阿叔印度捣腾店”的两家店铺,以代购印度工艺品为幌子,销售印度版易瑞沙、特罗凯、格列卫等假药,并邮寄了相关药物样品。
  药监人员调查发现,该网店所销售的易瑞沙、特罗凯、格列卫等抗癌药物,没有获得国家药监总局批准进口并注册,严禁在国内销售,根据相关法规应按假药论处。
  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组织侦破。经侦查,专案组发现,上述店铺交易频繁,假药发往多个省份。通过交易记录,警方查明嫌疑人为赵某和马某,两人为夫妻关系,硕士研究生学历,在国内一家知名通讯公司工作。
  当嫌疑人又一次进货时并运至雨花台区的住处时,赵某、马某被警方当场抓获,现场发现标注为易瑞沙、特罗凯等药品31瓶。
  嫌疑人赵某、马某对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赵某就职于国内某知名通讯公司,受公司委派,赵某曾于2010年到印度工作。在印度期间,公司内部员工经常让赵某捎带易瑞沙、特罗凯、格列卫等药品,并给予他一定数额的报酬。
  赵某发现,他捎带的易瑞沙、特罗凯、格列卫系抗癌药品,但国内未经批准进口。其中“易瑞沙”是治疗肺癌的药品吉非替尼,在印度的代购价格是国内正规药品的1/15。从帮同事代购药品中,赵某发现了高额差价。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赵某采取论坛发帖联系、个人行李夹带或邮寄等方式,频繁给同事、朋友等代购抗癌药品。
  见生意越做越大,2013年4月,赵某干脆在淘宝上开了一家网店,专门销售抗癌药品。店铺刚开张,淘宝网便以非法销售为由强行关闭该网店。赵某于是转变思路,以代购印度工艺品、保健品为幌子,重新开了两家网店。赵某负责和客户谈价格、买药品,将药品寄回国内,再通知马某按照订单发货。
  经查,2013年4月至案发,赵某、马某先后向国内11个省市非法销售易瑞沙、特罗凯、格列卫等假药400余起,药品上千瓶,销售成交金额40余万元。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因为来源不明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执法部门一律按假药论处。
  目前,嫌疑人赵某、马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已被溧水警方移送起诉。(转化医学网360zhyx.com)

评论:
评 论
共有 1 条评论
  • 游客

相关阅读